在控制进口上,**依据国内光伏产业发展形势和供电需求适当调整进口关税,以为国内光伏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。在2009至2010财政年度预算中,**取消所有太阳能设备进口税,以提高太阳能产品在孟普及程度,缓解国家电力紧张局面。
该方针明确指出提高和改善太阳能技术的目标,并鼓励捐助组织和私人投资者参与太阳能发电项目。此外,也为建设太阳能园区、太阳能微型电网、太阳能屋顶和太阳能灌溉水泵提供了详细指导方针。
《2008年孟加拉国可再生能源政策》提出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将享有以下政策优惠:**购买可再生能源设备发电量高达5MW;国内外所有可再生能源设备及相关原材料均享有免征15%增值税的福利;可再生能源企业主享有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。
而要实现7%~8%的经济增长目标,必须升级能源系统,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,才能实现到2020年,将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到10%。”
随着“”的不断深化与实施,“”将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。对于我国新能源行业来讲,东盟市场以及南亚市场将相对欧盟更具潜力。
作为光伏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之一,孟加拉**已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放在**发展地位,并为此特别制定了相关的计划,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。同时,孟加拉国对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给予减免。孟加拉国电力、能源与矿产资源部(Ministry of Power, 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)于1995年颁布《国家能源政策》。该政策于2005年进行更新,将两项新制定的电力行业总体规划(即愿景声明和政策声明)纳入其中。该政策为孟加拉国可再生能源技术提供了指导方针。